尊敬享道出行高速费的市民:
您好享道出行高速费!您的来件已收悉,现就您问题回复如下:经查实,您反映的涉及的路桥通行费舆情反映属于高速公路方面代扣路桥次费过程中由于车主无交通信息卡和持无效交通信息卡、无效的ETC国标卡过站而被收取路桥通行次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问题,在高速公路全国联网后,享道出行高速费我市高速集团代收的路桥通行次费和高速公路费扣取均由交通部统一管理,因此国标ETC车辆的路桥通行费次费及高速公路费的退费工作由市高速公路集团完成,但前期由于ETC业务量较大,高速集团对市民承诺的退款时间较长(45个工作日),并也出现过45个工作日后还未给车主退款的情况,因而容易引起市民向我委咨询或投诉的情况。针对高速公路代扣路桥次费中存在的问题,市路桥收费管理处曾多次联系高速公路集团管理部门召开协调会,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加强政策解释工作同时提高国标ETC车辆退费效率,但效果不明显。7月1日,道桥处已梳理相关问题并会同市路桥收费管理处联系高速集团再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高速公路代扣路桥次费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已就代扣路桥次费和退费复核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和处置方式。同时,督促市路桥收费管理处联系了高速公路集团咨询中心和ETC服务中心,协调高速集团ETC中心尽快办理退费业务。 如有ETC扣费不合理方面投诉,请向高速公路集团予以反映,市路桥收费管理处也会积极予以协调。
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享道出行高速费!感谢您的来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