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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晚,一名女子
在巴城搭乘一辆出租车到达目享道出行500点的地后,
本应支付5元车费,
她却在微信付款时,付了500元。
昨(26)日, 出租车师傅邱成斌联系本报记者,希望通过晚报帮忙找到这位乘客,归还多给的钱。
邱成斌介绍,21日晚8点50分左右,一名30多岁的女子在巴城三中附近上车,目的地是桂花街。到达目的地后,车费是5元,这位女子因没带现金,就通过微信支付车费。
“她先扫了二维码,下车再支付的车费,当时车上还有其他乘客,享道出行500点我开走了之后,手机才收到微信支付到账的语音提示信息:微信到账500元。”邱成斌说,这位乘客付款时可能多点了两个0。
邱成斌表示,无论如何,多出的495元都应该还给对方,但微信扫码支付无法得知付款人的微信号等信息。无奈之下, 21日晚,邱成斌到西城派出所向警方求助,希望能够找到这位乘客,但警方表示,因微信付款没有留下有效信息,难以找到该乘客。
“可能这位乘客发现付错款后也在找我,希望对方看到晚报的报道后能够联系我退钱。”邱成斌说。
来源/巴中晚报 记者/柳力天